温馨提示:
1、一个科目只能设置1种核算,数量核算适用于原材料、库存商品等科目的核算。
2、数量核算需要在账套初始化的时候就设置好,已经结束初始化,在使用中的账套不建议中途设置数量核算,否则会导致账套数据混乱。
点击查看数量核算设置步骤说明
以【库存商品】为例:
1、点【记账】-【会计科目】,在最明细科目勾选【数量核算】(没有明细科目的,在一级科目上勾选;有明细科目的,请在最明细科目上勾选);
2、如在初始化状态,点初始余额-手工录入的人民币初始化列表填写金额,在【人民币】列表的下拉框【数量】列表中填写数量。
3、结束初始化后,数量核算的设置方法同步骤1。
4、在做凭证分录时选择勾选了数量核算的科目就会有【辅助核算】窗口跳出,请自行填写数量、单价、金额填写。
注意事项:
(1)您可以填数量、单价、金额中的任意两个,并保存。保存后一开始是没有计算结果的,您可以再次点击金额后面的灰色方块打开【辅助核算】弹窗,查看计算结果并保存凭证:
1、点【...】填写数量、单价、金额中任意两个数字,确认借贷方向并保存。保存时提示“数量单价的乘积与金额不相等,是否继续”选择【是】。


2、这个时候单价显示为0,先不用管,录完凭证分录并保存。


3、点【上一张】按钮,回到该凭证,点开【...】可看到单价已自动算得。
请点确定并保存好凭证即可。


【注意:有几条数量分录就要点开几次重新查看计算结果,并点确定按钮保存,最后保存凭证。操作最好做完凭证立即上一张进行重新保存,以免忘记而导致无法修改】
(2)如果已经对照上述说明在最明细科目上设置好数量核算的话,但录入凭证界面的数量单价还是灰色的,则可以关闭软件,重新登录软件,再次录入凭证试试看,这种情况一般是打开了多个操作窗口,导致软件无法刷新造成的,关闭软件重新登录可以实现刷新功能。
5、可在【数量明细账】和【数量总账】(仅限收费版)中查看数量、单价和金额。










